順匯路工安悲劇:當工字鐵墜下的不只是鋼筋,還有香港的建築安全神話
車Cam鏡頭冰冷地記錄下那個瞬間——吊機懸掛的工字鐵突然掙脫束縛,在重力加速度下化作致命凶器。2025年7月10日下午2時02分,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的順匯路地盤,兩名工人來不及發出驚呼就被數百公斤的鋼鐵吞噬。這個坐標點從此不再只是地圖上的普通路段,而是香港建築安全史上又一處染血的註腳。當紅雨警告的刺耳警報與工字鐵撞擊地面的悶響疊加,我們不得不質問:為何在標榜國際標準的香港,建築工人的生命依然脆弱如蟬翼?
從媒體披露的零碎信息拼圖中,可窺見這場悲劇的典型性與荒謬性。所有報導皆提及「工字鐵由高處墮下」的關鍵事實,卻對「高處」究竟多高、「墮下」如何發生等技術細節諱莫如深。這種語焉糊塗的敘事方式,恰是香港工地事故報導的常態——將慘劇簡化為「意外」二字,彷彿牛頓定律才是元兇。但車Cam畫面揭露的真相是:吊運作業顯然存在重大疏失。工字鐵不會無故掙脫吊索,要麼是捆紮不牢,要麼是超負荷作業,要麼是惡劣天氣強行施工。這些本可預防的人為因素,在事後報導中總是被「意外原因有待調查」的官僚說辭輕輕帶過。
值得玩味的是三家媒體對事發時間的表述差異。《文匯報》稱「下午1時許」,另兩家則明確記錄「14:02」。這十分鐘的誤差看似微不足道,卻折射出香港工地管理的混亂常態。當連事故發生時間都無法精確還原,又如何期待釐清責任歸屬?更諷刺的是,紅雨警告在此刻成為最蒼白的背景板——天文台早已發出暴雨警示,地盤負責人卻仍決定繼續高空吊運作業。這種將工期置於人命之上的決策邏輯,在香港各大基建項目中早已是公開的秘密。2018年港珠澳大橋施工期間,就有工人向媒體爆料「颱風天被逼上工」,如今悲劇在相同工程的不同標段重演,證明七年光陰並未換來真正的進步。
細讀《文匯報》那句「兩工人走避不及遭砸中」,字裡行間透著令人窒息的宿命論調。但工地安全的基本原則,本就不該要求工人具備「走避」墜落物的特技能力。英國建築設計規範BS 7121明確規定:吊運作業必須設置隔離區與防墜落裝置;新加坡《工地安全法》更要求惡劣天氣下停止所有高空作業。反觀香港,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》雖有類似條文,但罰則之輕與執法之鬆,使得違規成本遠低於停工損失。根據發展局數據,2024年全港地盤檢控案件僅有32宗成功定罪,平均罰款不足5萬港元。這種「以罰代管」的兒戲式監管,實質是變相縱容資本將工人性命折算成工程預算中的「意外開支」。
遇難者家屬此刻承受的雙重打擊,是香港社會難以癒合的創傷。一方面,勞工處的死亡賠償上限仍停留在2019年修訂的84萬港元——不夠支付半套納米樓的首期;另一方面,根據過往案例,家屬要獲得賠償需先證明僱主「明知而故意違反安全規定」,這種舉證責任倒置的荒謬制度,使得多數家屬最終接受遠低於法定標準的「和解金」。更諷刺的是,同一時間香港社會正為「明日大嶼」計劃爭論得面紅耳赤,卻無人追問:當我們連現有工地的生命都無法保障,憑什麼相信新工程能創造安全奇蹟?
從順匯路望向不遠處的港珠澳大橋,這座「現代世界七大奇蹟」的鋼鐵脊樑上,凝結著至少10名工人的亡魂。他們用生命鑄就的榮耀,最終只化作新聞裡「工業意外」的統計數字。當吊機再次在雨幕中升起,我們必須拒絕「意外不可避免」的麻木說辭——沒有天生的意外,只有被默許的疏忽。要求立法會修法將「重大過失致死」刑責提高至最高20年監禁、成立工地安全黑名單制度、強制安裝智能吊運監控系統,這些具體訴求遠比空洞的「深切哀悼」更能告慰亡靈。畢竟,最好的紀念不是流淚,而是讓下一根墜落的工字鐵永遠懸停在法律與良知的防護網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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